本年度心理委员(含心理联络员,下同)上岗培训已经圆满结束,现中心将向心理委员发放《心理委员证书(初级)》。特此发放通知如下:
1、在本次培训中获得两次以上签到(两次以上盖章)的心理委员方可领取证书。请心理委员在自己的“心理委员上岗培训签到卡”上填写个人信息。
2、请小组长收集本院系符合条件的心理委员的“心理委员上岗培训签到卡”(请自行裁下、上交),于12月6日—12月20日(每天9:00-11:30,13:30-17:00),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(叶耀珍楼603室)领取证书。
3、请小组长或委派一名同学,以院系为单位统一来领取证书。中心只以院系为单位发放证书,不为个人发放证书。
枫林发放证书事宜由枫林老师统一负责,会另行通知。
心理健康教育中心
2011.12.5